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

可以讓我們有多點悲傷的時間嗎?

很多人怕到墓地而我不。家人忙著掃墓的時候,常常獨個兒蹓開,細看一列列已殁者的墓碑。很記得當中一張相片上的是個小女孩,五、六歲年紀,還在生的話,該和我差不多年紀吧,而她的家人年年都在墓旁掛上新的玩具。假如她在天國,在雲間偷偷窺看此情此景,不知道會否掉眼淚。我猜我會的。

上查經班時導師說,人和動物最大的分別是什麼,不就是人有葬禮而動物無。我們天生對生命的起源與終結有莫名的感動,往往是親眼看見嬰兒出生,或者見證他人的死亡,才真正感受到生命為何。已逝去者,我們會哭泣,會悲傷,會在喪禮上哀悼,會到墳前默想,顧念他匆匆在人世走過一趟,或許是苦多樂少,或許是壞事做得比好事多,然而總算留下一點回憶,一點影子,一點改變,同樣值得念記。

因此,每次報導或聽見骨灰龕位不足的新聞,就感到悲哀。人死了,那點點骨灰,真的完全找不到容身之處麼?不如想想,我們其實也不需要那麼多一式一樣的購物商場,更不需要那麼多賣了出去也沒人住的豪宅,問題在於我們視什麼為重要而已。為了勸大家不要安葬死人,不要霸佔地方讓我們吃喝玩樂,各界大力鼓吹各種折衷方法,諸如把骨灰撤進海,一了百了,或者弄個網上墓碑,按按鍵盤當作憑弔,言下之意就是,人死了便死了,搞那麼多幹什麼,就當他們從來沒有存在過吧,反正世界依然會轉的。可知道最需要尊重的,從來不是生命,而是死亡,當我們真正體會生命有期限,深深了解人生的無常,才能學懂怎麼活得更有意義,而不是只懂緊緊抓著眼前的一切,執迷於虛妄的東西。

趕車趕船趕賺錢趕買樓趕結婚趕退休,趕這趕那已經夠忙了,何苦連死亡也要這麼有效率,死了,便要人家立刻消失,丁點不准剩下。可以容許我們有多一點時間悲傷麼,人生在世,幾十載光陰,可以讓別人懷念上一輩子的。

某報記者訪問了一位婆婆,她說很擔心,因為聽說將來骨灰位要是欠租,便會被收回,那時人都死了,誰能確保有人替她年年月月交租下去?那點點遺骸豈不是一兩年後便被撤出大海。是的,你會說,反正這些人,在生沒人理會,死了無人拜祭,留下墓碑幹什麼?正正因為如此,那就是她最後的尊嚴,在長長的人生旅程中,和她結伴走過一段路的,通通不會念記她,還有什麼可以證明她曾經存在過?或許就是那片小小的石板,刻著她的名字和貼上發黃的相片,默默等待著某年某月某日,某個不相識的女子掃墓時碰巧經過,會為她抹去臉上的灰塵,為她送上人生第一束小小的鮮花。